关于开展“网络医闹”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日期:2026-10-10 20:34:14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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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医闹”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及广大患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结合当前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网络医闹”等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三类违法行为
(一)网络医闹类
借助网络平台,以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煽动舆论、恶意攻击等手段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施压,谋求不合理诉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传播虚假信息侮辱诽谤医务人员,跨平台组织攻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借“维权”牟取不正当利益,拍摄剪辑医闹行为并在网络传播,泄露医护隐私并威胁勒索,散布未经核实的“医疗事故”“过度医疗”等不实指控。
(二)暴力伤医类
直接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威胁、殴打、辱骂、恐吓医务人员及家属,聚众医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期缠访闹访,雇人煽动闹事以及电话轰炸、短信威胁等软暴力。
(三)恶意索赔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滥用投诉举报、信访诉讼等权利,胁迫医疗机构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构医疗损害、伪造证据索要超额赔偿;歪曲夸大医疗后果,恶意投诉缠访,拒绝合法维权途径;假冒“维权顾问”教唆煽动,有组织多头举报施压;模式化跨区域批量投诉,以牟利为目的反复举报。
二、依法从严处置
对查实的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二)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故意伤害等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网信部门依法处置发布违法信息的网络账号,督促平台清理违法违规信息;
(四)涉及公职人员或党员干部的,同步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合法维权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或服务争议时,当事人应当通过以下法定途径理性维权:
(一)医患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以暴力手段、网络施压、恶意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属于合法维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举报时请提供具体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录屏、截图、链接、书面材料等)。
举报电话:0558-2118627
来信/来访举报: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26号应急管理科办公室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阜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阜阳市公安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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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10 20:34:14  所属分类: 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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