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南县鹿城镇曾老庄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组织“关爱未成年人 我们在行动”主题活动

日期:2022-06-10 12:58:57 编辑:hd888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本网安徽阜南讯(申艳玲、郭万军):6月9日下午,安徽省阜南县鹿城镇曾老庄社区联合阜南县城北派出所、鹿城镇司法局、阜南县蓝天救援队共同走进阜南县第二初级中学,组织了一场“关爱未成年人 我们在行动”主题教育活动。

             主题教育活动共分三个部分。
        首先是阜南县蓝天救援队耿蕊队长以演讲的形式为在场孩子们生动地讲解了“溺水的症状、如何预防溺水、如何自救与救助”等方面的知识,告诉孩子们“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做到“七个不”即: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   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同时,她还就游泳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游泳中紧急情况及溺水的紧急救护等知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在讲座中;蓝天救援队的队员还用准备好的医用人体模型,向在场人员详细演示了溺水急救措施的方法及步骤,包括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进行模拟示范。
        随后,阜南县城北派出所张保和副所长围绕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了讲解,结合所办理的案件,讲述了网络电信诈骗常见的种类,重点讲解了兼职刷单、投资理财、冒充领导等高发的诈骗套路,并总结了几个反电诈的知识点:对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一律不看、不理、不点;不要贪图小便宜,轻信中奖赚外快等说辞。

           张所长还倡导师生们向家人和同学积极宣传、扩大传覆盖面,共同筑牢反电诈防线,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明法于心,守法于行。让每个学生都能在法的浸润下健康、快乐成长。
          最后鹿城镇司法局屠宝霞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年龄、心理和生理特点,结合鲜活真实的典型案例,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精神,运用通俗易懂、易为学生接受的语言,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重点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怎样预防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的参与者角色分析”、“处理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使广大在校学生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遇到校园欺凌现象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敢于向各类校园欺凌行为说“不”。

      在活动结束时,曾老庄社区干部、辖区党员、新文明实践站志愿者向孩子们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页,让孩子们向家人和同学积极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未成年人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自我保护和辨别善恶能力较弱,容易受到拐卖、诱骗、欺凌等各种伤害。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是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共同守护好祖国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

编辑:傅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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