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的恭喜了!国家刚刚重磅宣布!

日期:2020-01-03 12:09:12 编辑:hd888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户口本上有“农业户口”这4个字的人恭喜了!这个消息太令人振奋,因为农村户口的乡亲们,你们要发财啦!

农村户口的人恭喜了!

37条福利政策来了

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发布《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这37条政策包含了农业生产发展和流通、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田建设、农业科技人才支撑、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等六大方面。

大图模式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政策目标更明确,支持力度更大。同时,更加突出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落地扎根,补贴体系也更加健全、完善。

这波“红包雨”具体有哪些内容?哪些农业产业项目将获得国家的大力支持?

1.农民直接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3.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

4.支持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和绩效评价奖励。

6.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推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奖励

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

恭喜,农村户口越来越值钱

以下几点也会让农村户口的身价倍增,看完你就明白了!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及确定。这就意味着,土地将成为农民“固定资产”。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

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农村特有,农民可以使用这块土地,你可以在承包地上种田,也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子。

2、房型和楼层随你支配

一层小洋房

这种千万别墅现在在农村就能看到!而且重点是:一点都不贵!首付的钱不到,就能建出来!而且,这些自建房只有农村户口才可以,城市户口不能到农村买地建房!这些承包地、林地等会有各种各样的补贴,如果在近郊的话,还可以坐等土地升值!

3、集体收益分配权

集体收益分配就是,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有的地方现在村里有户口的。不管大小都能分红!不过这些收益分红仅限农村户口,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

征地补偿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或者征用的时候,按照规定需要对农民给予补偿。一旦要征地了,而你因为户口问题而得不到补偿,那可就真的亏大了!

买房问题

农村户口可以自建房,城市户口就只能买房。然而,农村户口还可以在城市买房,而城市户口在农村买房,是办不了房产证的!

养老保险

农村户口一样可以缴养老保险,而且有的村会给参保人予以补助,另外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助,个人只要缴纳一部分就好了。
 

把农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眼看着农村户口价值高了又想转回农村,这是不被允许的!没错!城市户口不可转为农村户口。昨天你对我爱理不理,今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5、绿色消费越来越受青睐
现在人都追求绿色消费,向往农村的无污染,向往农村的青山绿水和有机蔬菜。不少农民都在发展生态农场,改善了自己的生活,也赚到了不少钱!互联网普及

恭喜,这些税也减了

1、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301、01092312,政策依据:财税〔2002〕89号、财税〔2001〕113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31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开展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收入的书面声明材料。

3、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92316,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应报送: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99903,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转让或发包(或出租)土地使用权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包括,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降低农户的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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