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颍州区王店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

日期:2020-01-11 17:46:05 编辑:hd888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本站阜阳讯(通讯员 甘齐齐)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老年基本生活,安徽颍州区王店镇认真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根据区统一安排,从2020年1月起,王店镇个人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相应政府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由区政府进行代缴,其中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按6000元代缴。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各村居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的主体。全年分两个阶段目标任务,2020年1月13日-2020年2月28日,完成各村居全年任务的85%;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1日,完成各村居全年任务的100%。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以区农保局反馈至我镇信息资料作为调度的依据。对第一阶段前三名且参保率达到90%以上的村居给予奖励,对参保率低于85%的村居,约谈村居主要责任人和镇行政驻村点长。对第二阶段完成2020年城乡居保参(续)保任务的100%的村居加大奖励,对参保率低于95%的村居,给予镇行政驻村点长和村居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处分,并与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